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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CMD-3持续性躯体形式痛障碍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不详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7-8
43.45持续性躯体形式疼痛障碍[F45.4] 是一种不能用生理过程或躯体障碍予以合理解释的持续、严重的疼痛。情绪冲突或心理社会问题直接导致了疼痛的发生,经过检查未发现相应主诉的躯体病变。病程迁延,常持续6个月以上,并使社会功能受损。诊断需排除抑郁症或精神分裂症病程中被假定为心因性疼痛的疼痛、躯体化障碍,以及检查证实的相关躯体疾病与疼痛。 【症状标准】 (1)符合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标准; (2)持续、严重的疼痛,不能用生理过程或躯体疾病作出合理解释; (3)情感冲突或心理社会问题直接导致疼痛的发生; (4)经检查未发现与主诉相应的躯体病变。 【严重标准】社会功能受损或因难以摆脱的精神痛苦而主动求治。 【病程标准】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6个月。 【排除标准】 (1)(1)排除检查出的相关躯体疾病与疼痛; (2)排除精神分裂症或相关障碍、心境障碍、躯体化障碍、未分化的躯体形式障碍、疑病症。 43.49其他或待分类躯体形式障碍[F45.8;F45.9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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